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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种情况乙肝女性不宜怀孕

作者:佚名 日期:2008-3-15 17:04:27 出处:吾健吾康  访问次数:

  能做母亲是上苍对女性的偏爱,但是,对于携带乙肝病毒的妈妈来说,如何生育一个健康的宝宝,竟成了许多准妈妈的心事。在中国,母婴感染是乙肝病毒传播的主要途径。但是通过积极的治疗,经过有效的干预,已经为众多乙肝妈妈解决了生育的后顾之忧,95%的乙肝妈妈照样能生下健康宝宝。  

  乙肝母婴传播是非

  医学上把母亲患有乙肝,再传给下一代的这种现象,称为“母婴传播”。统计表明,约40%HBsAg(表面抗原)阳性者是因母婴传播而引起的。

  孕妇携带乙肝病毒,并不是100%都会传播给胎儿。胎儿、新生儿感染乙肝病毒,首先取决于孕妇携带乙肝病毒的复制程度和母体的基因缺陷,如果孕妇为乙肝“大三阳”(乙肝病毒e抗原为阳性),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(DNA)也为阳性,新生儿感染乙肝病毒的几率高达90%左右;如果孕妇乙肝病毒e抗原为阴性,乙肝病毒DNA也为阴性,其感染几率只有30%左右。

  95%的乙肝妈妈能生下健康宝宝

  乙肝患者孕期阻断治疗,是保护婴儿免受感染的最好方法。具体方法是:从怀孕第28周起到分娩,注射不少于3次的乙肝免疫球蛋白,以降低母血中乙肝病毒的浓度,减少传播给胎儿的能力;婴儿出生后24小时之内和第15天,对其各注射1次乙肝免疫球蛋白,以增强婴儿对乙肝病毒的抵抗力;在婴儿出生后的第1个月、第3个月和第7个月,为其各注射乙肝疫苗1次,让婴儿自身产生抵抗乙肝病毒感染的抗体。

  6种情况不宜怀孕

  乙肝病毒感染者能否怀孕,主要是由肝脏本身能否承受整个孕期和分娩过程的负担所决定的。属于下述6种情况之一的暂不宜怀孕。

  1、现症的急性乙肝,伴有明显的肝功能异常,在没有产生抗-HBs以前,最好暂缓怀孕;

  2、乙肝病毒感染时间较长且肝脏损害严重,病理检查证实为肝硬化,伴有明显的血小板减少,脾脏功能亢进,凝血功能障碍的;

  3、慢性乙肝患者肝功能异常较为明显,且肝功能波动较大,常伴有蛋白比例倒置或低蛋白血症;

  4、慢性乙肝患者伴有严重的肾病、再生障碍性贫血等;

  5、曾有过怀孕史,但因肝脏不能承受而终止妊娠者;

  6、乙肝病毒感染者伴有妇产科疾患、有重复剖宫产史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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